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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导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风险提示和更正指引
一
申报风险提示
(二)大病医疗【政策规定】在一年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不含未纳入医保目录的自费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医药费用发生者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1.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或是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任一方申报扣除,不能夫妻双方都申报扣除。2.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中,未办理基本医保的家庭成员发生医药费用支出的,夫妻双方都不能申报大病医疗扣除。3.可计算扣除的医药费用金额,不含医药费用中不属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费部分金额,以及虽在医保目录范围内但由医保支付(报销)部分的金额。4.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可以申报大病医疗扣除的金额,建议以医药费用发生人身份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通过“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下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菜单查询出“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数据,按此金额进行填报。
(三)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政策规定—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政策规定—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地级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下列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前款城市外,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一方扣除。1.夫妻一方或双方贷款购买住房的,不论是购买一套还是同时购买多套,均只能选择由任一方申报其中一套住房的100%扣除,另一方当年不能再申报住房贷款扣除。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允许夫妻双方都申报扣除的情形,只有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住房贷款且婚后双方的住房贷款均未还清,夫妻双方对各自婚前购买的住房可以选择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这一种(此情形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申报100%扣除)。符合此情形且选择分别按50%扣除的,夫妻双方不能填报同一住房的贷款信息,而应分别填报原各自贷款购房信息。3.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住房,或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购买的住房,均只能选择由夫妻双方中的一方申报100%扣除,另一方当年不能再申报住房贷款扣除。4.同一住房,不建议不同年度更换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申报扣除人。因为政策规定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也就是说,如果现有住房贷款今年由妻子申报扣除、明年由丈夫申报扣除,那夫妻双方属于都申报享受过住房贷款扣除,哪怕现有住房贷款还清后又贷款购买住房且仍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夫妻双方也都不能再继续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5.主要工作城市在景德镇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而租房居住的,因景德镇市辖区(不含乐平市、浮梁县)户籍人口不足100万,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月扣除标准为800元,不能填报1100元或1500元。6.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即使在不同县(市、区)分别租房居住,也只能由其中一方申报100%扣除,另一方当年不能再填报住房租金扣除信息。7.夫妻双方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双方均不能申报住房租金扣除。8.夫妻双方中一方申报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本人及另一方当年不能再申报住房租金扣除(另一方主要工作城市和配偶申报贷款扣除的住房坐落地不在同一地级市行政区域范围情形除外)。9.当年已申报住房租金扣除,年度内又贷款新购住房,当年可选择全年均按住房租金扣除,也可以选择作废住房租金扣除、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自开始发生贷款利息的月份起)。
(四)赡养老人【政策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的父母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1.有兄弟姐妹的纳税人,申报时不能填报自己为独生子女(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的除外)。2.全部兄弟姐妹填报的月扣除金额合计不能超过2000元,且其中不能有任何一人填报的月扣除金额超过1000元。3.女婿(包括入赘女婿)不能填报岳父母的扣除,儿媳不能填报公婆的扣除。4.父亲与他的兄弟姐妹有任何一个仍在世,不能填报祖父母的扣除;母亲与她的兄弟姐妹有任何一个仍在世,或是外祖父母有孙子女的,不能填报外祖父母的扣除。
二
申报错误的更正要求
三
申报错误的更正操作指引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所得税科